潘粤明因代言保健品违反广告法 被罚没51.6万 -

来源:爱看影院iktv8人气:121更新:2025-09-17 09:25:22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公布了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潘粤明及其关联企业因违规宣传保健食品被处罚的情况。根据文件显示,潘粤明与上海东铪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和证明,分别被处以25.8万元及112万元的罚款,同时潘粤明的违法所得约25.8万元也被依法没收。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3月潘粤明受委托拍摄了日加满饮品(绿瓶装,属于保健食品)的视频及图片用于商业推广,此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关于“保健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规定。为推广该饮品,东铪公司通过多个网络平台发布相关视频广告,但未在显著位置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警示语。此外,象山悦胜影视文化工作室和北京天地合一广告有限公司因受东铪公司委托,协助引荐潘粤明作为保健食品广告代言人,分别被罚款4万元与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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